手機游戲知識產權保護實務探討
近日,一款名為《旅行青蛙》的手機游戲刷爆了朋友圈。這款養成類手機游戲以其獨特風格迅速走紅網絡,在全球AppStore的總下載量已經達1000萬次,其中中國占95%以上。《旅行青蛙》在國內的爆冷走紅出乎人們意料,就連該游戲的開發商Hit-Point公司也是“一臉茫然”。游戲走紅的背后,也帶來一系列問題,仿冒、山寨等頻頻出現。這種現象并不只針對《旅行青蛙》這一款游戲,而是游戲行業內的普遍現象。據報道,2017年中國手游市場規模突破千億元,用戶達5.43億人。面對如此之大的手游市場,對手機游戲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以《旅行青蛙》為例,分別從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方面分析探討,以求共鳴。
商標權保護
商標是用來區分商品、服務提供者來源的標志。我國《商標法》實行的注冊保護制度,對未注冊商標的保護力度遠遠小于注冊商標。《旅行青蛙》游戲走紅后,筆者進行了查詢,并沒有發現Hit-Point公司在中國注冊和《旅行青蛙》游戲相關的商標,只檢索到Hit-Point公司在中國申請了一件貓咪收集商標,申請類別在第9類游戲軟件,申請時間是2017年3月3日。查詢顯示,游戲走紅后,有7件旅行青蛙商標申請注冊(見圖)。可以預見,近期可能會形成和《旅行青蛙》游戲有關的商標申請潮(基于查詢期限的限制,有些目前查詢不到)。
目前,還不確定這7件商標的申請人是否和Hit-Point公司有關。不管怎樣,Hit-Point公司在商標保護上已經落后一步。Hit-Point公司負責人表示,對于《旅行青蛙》在中國的火爆他們始料未及。商標保護應該是具有前瞻性的事先保護,而不是事后救濟。如果Hit-Point公司能夠及早將《旅行青蛙》游戲名稱、logo等顯著性標識在中國進行商標保護,那么其他申請人便沒有機會搶注商標。Hit-Point公司應該從中吸取教訓。
著作權保護
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的表現形式,并不保護作品的思想內容。手機游戲最常見的著作權有作品著作權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其中,圖片等具有美感的要素可以進行美術作品保護,游戲軟件開發程序、代碼可以進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保護,有些要素還可以進行文字、音樂、視頻以及匯編作品保護。著作權侵權已經成為游戲知識產權糾紛中最常見的訴訟類型,甚至超過商標權訴訟。
專利權保護
實踐中,游戲本身進行專利權保護比較困難,目前《專利審查指南》新增了對GUI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但保護的是“帶GUI的產品的整體外觀設計”,而不是“GUI設計”本身。舉例說,APP界面必須和手機結合在一起作為整體產品才能獲得保護。GUI外觀設計專利在中國專利制度中算是一個新生事物,保護范圍等還存在一定爭議。但游戲中的一些算法等,是可以嘗試通過發明專利予以保護的。
有成功,就有抄襲和模仿。在《旅行青蛙》游戲火爆的同時,趁著Hit-Point公司尚未推出中文版本,一款山寨游戲出現了。這款山寨游戲結合旅行青蛙與微信小游戲“跳一跳”的玩法,以“旅行青蛙.中文版”名稱在蘋果應用商店上架且明碼標價,下載需付費30元。由于其名稱、風格與《旅行青蛙》游戲近似,許多玩家選擇付費下載,該游戲下載量迅速飆升至中國區付費榜第一位。不少人下載后發現,這款游戲只是披著青蛙的外衣,實際游戲內容是青蛙跳一跳。于是受騙用戶向蘋果應用商店投訴,很快蘋果應用商店對該山寨游戲作出下架處理。
上海公司注冊網盡管沒有及時在中國進行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但針對上述山寨游戲侵權行為,仍然可以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維權。《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依據該法第六條規定,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這種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旅行青蛙》游戲雖然上線時間不長,但是迅速走紅,游戲相關元素已經具有一定影響,比如游戲名稱、青蛙圖形、游戲道具和裝潢等,這些元素一定程度上可以獲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旅行青蛙.中文版”山寨游戲和《旅行青蛙》的名稱構成近似,青蛙圖亦十分近似,“旅行青蛙.中文版”開發者主觀抄襲、模仿行為表現得比較明顯,客觀上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已經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破壞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在商標等權利保護缺位的情況下,Hit-Point公司可以考慮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一款游戲可以短時間內迅速爆紅,但要想長久發展下去,必須借助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在游戲開發立項前,開發者應該進行防侵權分析,在開發過程中及時將游戲名稱、人物名稱、肖像等元素進行相應的權利保護,確保在游戲上線前,知識產權保護措施落實到位。這樣游戲在上線后才能成為經典的、獨一無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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