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出新一輪“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11月8日,安徽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結合實際制定了新一輪“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此輪“證照分離”改革從11月10日起實施,對納入“證照分離”改革范圍的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采取4種方式進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審批。對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行業主管部門通過信息共享方式及時獲取市場主體登記信息,納入行業管理。二是審批改為備案。對改為備案管理的審批事項,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整權力清單,制定備案管理細則,公開辦理程序及工作流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三是實行告知承諾。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市場主體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有關部門要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并從重處罰。四是優化準入服務。對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優化準入服務。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精簡審批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為保證“證照分離”改革落實到位,安徽省工商局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強力推進涉企證照審批聯動。該省將在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庫,實現涉企證照信息“一次采集、一網共用”。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制定經營范圍表述用語標準,建立經營范圍表述用語與審批事項名稱、審批部門及層級相對應關系,推進涉企證照注冊登記、行政審批、監管執法聯動響應。分期分批選取與市場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涉企高頻行政審批事項,按照“綜合受理、并行辦理、集中發證”的要求,開展涉企證照事項全省“一網通辦”和“零見面”審批改革試點,實現涉企證照事項“一門、一網、次”辦理。
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通過“證照分離”改革,有效區分“證”“照”功能,采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盡可能減少審批發證,讓更多市場主體“照后能營、持照即營”。對于“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通過“多證合一”改革盡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部門間共享市場主體相關信息,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著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加快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全面建立“雙告知、雙跟蹤、雙反饋”許可辦理機制和“雙隨機、雙評估、雙公示”監管協同機制,構建覆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監管閉環。將“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納入“雙隨機”抽查清單,逐項建立相應的監管對象庫和執法人員庫,實行定向監管。建立大數據采集和開放制度,有效歸集市場監管、檢驗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和企業依法依規應公開的數據,通過綜合比對、科學篩查,預測市場監管風險,精準定位監管重點,實現靶向監管、智慧監管。
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進一步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嚴格執行《安徽省涉企信息歸集應用實施辦法(試行)》,按照《安徽省涉企信息歸集資源目錄(2018年版)》及數據規范要求,實現注冊登記、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綜合執法等部門間的信息歸集共享與有效應用。制定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和嚴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辦法,對守信主體開辟“綠色通道”,實施審慎監管,對失信主體實施重點監管、聯合懲戒。推進監管體制機制建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更好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作用和行業協會商會的自律作用及專業服務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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