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十大常見的情形之個稅如何計算?
企業十大常見的情形之個稅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是我國目前重要征收稅種之一,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今天備受社會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還在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個稅改革之前,我們還是得按規定計算繳納個稅。
現實工作生活中,當我們在計算應繳納個稅時,不同的情形,計稅方法都各有不同。
今天,我們就通過十種情形來了解企業中常見的個稅計算問題!
那些你很冒險的坑之不同情形的不同個稅計稅法!現補救還來得及!
情形一:1個月內工資分次發放的計稅:
職工劉某2017年7月15日取得上半個月工資3000元,7月31日取得下半個月工資3000元,當月共計工資6000元,請問是否代扣個稅?
解答:劉某應納個稅=(3000+3000-3500)10%-105=145元
提醒1:個人所得稅是按月計征的,這與分多次發放沒有關系,都需要合并計算征收個稅。
情形二:2個月的工資在一個月發放的計稅:
職工劉某2017年7月份一次性取得了5月、6月的工資,其中5月份工資金額2800元,6月份為3000元,計算應納個稅?
解答:劉某應納個稅=(2800+3000-3500)10%-105=125元
提醒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后計算應納稅所得,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時代扣稅款。如果在一個月內取得兩個月的工資,應當合并計征個稅。
提醒2:如果屬于補發以前月份工資的情形,建議攜帶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經批準后分解到所屬月份代扣個稅。
情形三:兩個以上工作單位取得工資的計稅:
職工劉某7月份從甲公司取得工資4000元,從乙公司也取得工資8000元,請問如何代扣個稅?
解答:甲公司扣繳個人所得稅為=(4000-3500)×3%-0=15元;
乙公司扣繳個人所得稅為=(8000-3500)×10%-105=345元;
如該個人選擇到甲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匯總納稅,申報稅款為(8000+4000-3500)×20%-555=1145元。
應補個人所得稅:1145-345-15=785元。
提醒1:個人取得兩處及以上所得的,應分別由扣繳義務人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同時其本人應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提醒2:合并納稅是指納稅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同一項目兩處收入要合計,且只能減除一次費用扣除標準;
提醒3:自行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在申報納稅時,其在中國境內已扣繳的稅款,準予按照規定從應納稅額中扣除。
情形四:符合條件的健康險可抵扣工資個稅:
職工劉某所在公司為自己購買了疾病保險,并取得稅優識別碼,全年共計保費1200元,假若劉某2017年8月份工資薪金4000元,請計算劉某8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解答:個稅=(4000+1200-3500-100)10%-105=55元
提醒1: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的,視同個人購買,按照單位為每一員工購買的保險金額分別計入其工資薪金,并在2400元年(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稅前扣除;
提醒2:單位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應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
情形五:取得過節福利的計稅:
職工劉某2017年2月份工資4000元,本月發放了過年福利1000元,計算2月份工資的個稅?
解答:個稅=(4000+1000-3500)3%-0=45元
提醒1:過節發放人人有份的食品、購物券等補貼,是要并入當月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醒2:《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情形六取得差旅補貼的計稅
職工劉某2017年7月份工資4000元,本月出差10天,報銷差旅補貼1000元,計算7月份工資的個稅?
解答:個稅=(4000-3500)3%-0=15元
提醒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稅發〔1994〕089號)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提醒2:企業發放的差旅費津貼不超過各地財政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
提醒3:企業自行應建立《差旅費管理辦法》,差旅費津貼標準符合企業實際經營需要的,在標準內實際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津貼允許稅前扣除;
提醒4:所在單位沒有相關規定的,按各地財政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差旅費津貼標準執行。
情形七:取得一次年終獎的計稅:
職工劉默2016年12月份工資4000元,年底取得年終獎36000元,計算12月份工資以及年終獎的個稅?
解答:工資的個稅=(4000-3500)3%-0=15元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分為2步
第一步: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3600012個月=3000元
找到對應的稅率為10% 以及對應的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第二步:計算應納稅款
個稅=3600010%-105=3495元
提醒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提醒2: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情形八:外籍職工取得工資的計稅:
職工戴爾屬于外籍人士,7月份工資12000元,計算個稅?
解答:個稅=(12000-3500-1300)20%-555=885元
提醒1: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提醒2: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的費用,相當于減除4800元的費用
情形九:解除勞動合同獲得經濟補償的計稅:
孫某在某機械廠工作20年,2012年2月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該機械廠向孫某支付一次性補償金19萬元,同時,從中拿出1萬元為孫某繳納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如何計算孫某取得的補償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款?
其他資料孫某所在地2011年職工平均工資為2萬元。
解答:
1.計算應稅補償金數額
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償金=20000×3=60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補償金=190000-60000-10000=120000(元)
2.計算應納稅款
孫某雖然在該企業工作20年,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只能按12個月份數進行分攤、計稅。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120000÷12)-3500=6500(元)
每月應納稅款=6500×20%-555=745(元)
該筆補償金應納稅額=745×12=8940(元)
提醒1: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后計算稅款。具體是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醒2:同時,個人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情形十:特定行業工資、薪金收入的計稅:
某采掘業職工張某,自2012年起,每年3-10月份每月取得工資薪金3500元,1月份、2月份和11月份、12月份每月取得工資薪金8000元。在不考慮其他因素情況下,如何計算張某按月預繳稅款和年度匯繳個人所得稅款?
解答:采掘業屬稅法規定的特定行業,張某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應按年計算,分月預繳。
(1)按月預繳稅款
每年3-10月份不需扣繳稅款;
其他各月應扣繳稅款=(8000-3500)×10%-105=345(元)
年度扣繳稅款=345×4=1380(元)
(2)按年計算、匯繳稅款
平均每月應納稅款=[(3500×8+8000×4)÷12-3500]×3%
=1500×3%=45(元)
年度應納稅款=45×12=540(元)
應退稅款=1380-540=840(元)
提醒1:特殊行業指的是: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等三個行業,由于企業經營效益具有明顯的季節性,職工個人各月間收入差距較大,為此,現行稅法對這些行業的職工工資薪金收入計稅做出特殊規定。
提醒2: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的職工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采取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
提醒3:鑒于遠洋運輸業有跨國流動的特點,對遠洋運輸業船員每月的工資、薪金收入計稅時,允許在統一扣除費用的基礎上,再扣除稅法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同時,船員的伙食費統一用于集體用餐,不發給個人的,不計入船員個人的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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