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業務描述】
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
【辦理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受理部門】
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或網上辦稅服務廳,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收費標準】
無收費。
【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條件、填寫內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時辦結。
【報送資料】
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一式二份)
【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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